关岭花江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第LATJ-7标段“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5-18 11:52

来源:县应急局(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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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6日15时20分许,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第LATJ-7标段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余万元人民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2月26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高速七标段“2·26”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关岭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为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局长王富金任组长,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花江镇人民政府抽派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参与。

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反复勘验、调查询问、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等,查清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了存在的问题,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关岭花江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第LATJ-7标段“2·26”事故是一起因职工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绳)造成的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现将关岭花江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第LATJ-7标段“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如下:

关岭花江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第LATJ-7标段“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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