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关岭自治县断桥超限检测站升级版治超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超限检测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五大队、关岭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治超工作需要升级建造一套电子监控设备,经检查验收达到使用条件,决定于2026年07月07日0时起启用该电子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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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地址 |
线路及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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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断桥超限检测站 |
G320K2286+000 |
凡二轴及二轴以上货运车辆经过断桥超限检测站时,请按交通标志提示及超限检测指示标志主动上磅检测,不按规定上磅检测的,将对该车辆进行信息采集,采集数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罚款50元,记1分),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逃避超限检测”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检测站前后300米各建有一套大型电子显示屏,对逃避超限检测的车辆实时进行提醒,再次告知。同时,该设备还具备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以上机动车交通违法取证数据,经核对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和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作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关岭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五大队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