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
为维护市场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供气安全,加强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成本监管,提高制定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进行实地核实、成本监审,制定出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现予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陈伟飞;联系电话:0851-37227712
邮箱:gzglfgj@163.com
2025年9月30日
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市场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供气安全,加强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成本监管,提高制定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进行实地核实、成本监审,制定出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一、调整定价范围
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
二、基本情况
2022年-2024年平均燃气工程安装户数1028户,其中,2022年居民1048户、非居民6户,2023年居民1112户、非居民11户,2024年居民924户、非居民6户,居民占比2022年占99%、2023年占99%、2024年占99%。核定燃气工程安装户数1028户,其中居民1020.33户,非居民7.67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2159434.84元,其中:流动资产79064182.06元、非流动资产83095252.78元;负债总额174170241.14元,其中:流动负债168670241.14元、非流动负债5500000元;所有者权益-12010806.3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0000元、资本公积0元;主营业务收入9684977.17元,主营业务净利润3076584元,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0.02%。
三、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单位成本2144.30元/户。
四、核定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费情况
税金:171.54元/户(税金=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其中,所得税:0万元,所得税=有效资产×(1-资产负债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所得税率)×所得税率,所得税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171.54元/户,增值税按简易征收方式,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5%,教育附加税税率3%。
准许收益:81.05,准许收益率为3.5%(参考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得出)。
含税的平均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396.9元/户。
五、现行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
根据《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岭自治县燃气工程安装费暂执行收费标准的复函》(关发改函复〔2025〕1号)文件规定,关岭县县城管道燃气初装费为2400元/户。
六、拟调整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进行成本监审,经成本监审,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单位成本2396.9元/户。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基础上,拟建议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为2400元/户。
七、调整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一)调整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贵州省价格条例》;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国家发改委7号令);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家发改委8号令);
5.《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
6.《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7.《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
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92 号);
9.《关于清理取消城镇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117号);
10.《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的成本监审报告》。
(二)调整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的理由
1.政策规定要求。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清理取消城镇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规定仅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政府定价及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含计量装置的,应重新核定剥离计量装置费用后的收费标准等规定,需要重新调整。
2.有利于从政策制定层面杜绝乱收费。通过明确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杜绝价外加价、价格虚高;通过明确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内容,杜绝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八、相关要求
(一)燃气经营者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政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费应纳入房屋建设成本,房开企业、燃气经营者等不得另向新建房屋买受人单独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不得收取国家和省已取消的各项收费。
(二)已建项目新增用户、已建住宅补建管道燃气设施的,燃气工程报装(安装)由用户出资建设,计量装置由燃气企业购置并安装。严禁向终端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
(三)老旧居民小区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等方式实现统一通气的,不得重复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四)燃气经营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将服务项目(含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方式、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在服务场所及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按规定在每年6月底前向有定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燃气工程安装的运营、收入、成本、价格等相关信息。
(五)关岭自治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定于2025年 月 日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六)原《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管道燃气初装收费备案的通知》(关发改备案〔2014〕23号)《关岭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岭自治县燃气工程安装费暂执行收费标准的复函》(关发改函复〔2025〕1号)同时废止。
附件
关岭自治县政府定价的居民用户城镇燃气服务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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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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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
2400元/户 |
包含:材料费、各类证件办理费用;红线内供气工程踏勘、设计、管道安装、阀门安装等。 |
1.已建项目(含老旧小区)新增用户报装按此收费标准执行;2.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房开企业及燃气企业不得单独向购房者收取;3.别墅等低密度住宅用户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根据工程造价定额以合同形式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