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教通〔2022〕210号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学校)、幼儿园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文件和安顺市教育大会精神,同时为省、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储备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活动”,现将《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作好宣传组织工作
此项工作是省、市教师发展战略,同时也是我县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重点工作,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幼儿园集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各项要求,采取各种宣传措施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校或辖区内学校全体教师,切实组织做好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的推荐上报工作。
二、认真进行申报教师资格审查
各学校要对照申报原则和申报条件,按照分配的推荐指标任务,认真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教师,一律不得上报。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以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材料报送。
(二)申报教师个人准备资料
1.《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教师个人《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申报教师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优先条件印证材料复印件,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4.各申报教师按照以上顺序自行设计封面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上报所在学校。
(三)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学校)上报资料
1.申报教师个人准备资料。
2.《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统计表》,统计本校或本辖区所有申报教师基本信息,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3.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学校)纸质版资料于 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上报教育研究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资料发送邮箱(地址:glxjy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10月27日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工作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安顺市教育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实施目标
造就一批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厚实的专业素养、独特的教学风格、精湛的教学业务、较强的教改研究与教育创新能力的专家型教师队伍和高素质校长队伍,带动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三、组织领导
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成立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勇 教育和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鸿雁 县教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罗绍鹄 县教科局副科长级督学
蔡 洪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陈 寅 县教科局副局长
梅 勇 县教科局副科长级督学
成 员:晏彦敏 县教科局办公室负责人
卢兴云 县教科局党委办负责人
李正兴 县教科局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
丁亚龙 县教科局教育股负责人
邹书会 县教科局教育经费管理中心主任
卢 平 县教科局人事股负责人
王恩华 县教科局安全法规股负责人
罗明星 县教科局工程办负责人
王淑丹 县教科局教育研究中心负责人
王荣华 县教科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
张 松 县教科局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杨 勇 县教科局营养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研究中心,具体负责 “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的评审、管理、指导、评价考核等具体工作。
四、评选范围及评选计划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的评选范围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在岗的教师,名校(园)长评选范围为现任正、副职校(园)长。
名师计划评选20名(偏重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名班主任计划评选15名、名校(园)长计划评选6名。同一人不能同时参与两项及以上评选,已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的,不得参与评选。
五、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评选、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师德师风是教师素质评价第一标准原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评选:
1.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师德失范行为,违反《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
2.违规、违纪、违法正在进行调查处理的;
3.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受到处理和处分的;
4.有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六、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评选。
(一)本人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所需资料。
(二)学校按照评选范围及分配名额、评选原则、评选条件等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对象,并予以公示3天及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对推荐对象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逐级上报到县教科局教育研究中心。材料报送以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教育研究中心不接收个人材料报送。
(三)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工作办公室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报告,提交局党委会审核通过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下文认定,颁发证书。
七、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的管理
(一)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管理工作参考市级名优教师管理实施办法,以县教育和科技局为主,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任期五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取消或继续认定。
附件:1.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条件及职责;
2.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推荐任务分配表;
3.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推荐表;
4.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统计表;
5.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赋分试行标准。
附件1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条件及职责
一、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评选条件及职责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申报评选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从事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学历未达标者提供学历提升培训证明材料。
(4)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
(5)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坚持用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思想指导教育教学,获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6)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切实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来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
(7)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任劳任怨,工作得到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的一致好评,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8)近三年来工作量达标,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
(9)近三年来参加专业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含集中培训和远程研修),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达标。
2.专业条件
近三年来,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严谨笃学、熟悉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教育教学工作出色,获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三八红旗手”等表彰;或获县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脱贫攻坚优秀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评比、玩具教具制作评比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担任县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课评委1次以上;或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人事部门组织的评审专家1次以上;或国培、省培中担任辅导教师、工作坊坊主1次以上;
(4)积极发挥专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中承担过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示范交流课2次及以上,或市级1次及以上。
(5)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主持并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研究成果(排名前三位)、论文获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6)在CN刊物(含《安顺教育》和《贵州教育》)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或1篇专业论文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试卷出题任务。
3.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来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推荐评选。
(二)职责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做好本职工作外,应承担以下职责: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形成有特色的教学风格,每年开展1项课题研究,并展示课题研究全过程。
2.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教学和专题讲座活动,每学年提交不少于2篇优秀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
3.积极指导培养教师,鼓励名师跨校、跨区域选择培养对象,每位名师培养2名以上教师,并取得一定成效;
4.按要求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每学年在校内外听评课不少于20节,积极参与送教下乡活动;
5.积极申报建立县级名师工作室,参加名师工作室的各项活动。
二、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班主任评选条件及职责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班主任申报评选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累计5年及以上的现任班主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工作证明或班主任聘书。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学历未达标者提供学历提升培训证明材料。
(4)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
(5)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坚持用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思想指导教育教学,获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6)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切实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来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
(7)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任劳任怨,工作得到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的一致好评,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专业条件
近三年来,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教育教学工作出色,获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三八红旗手”等表彰;或获县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脱贫攻坚优秀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评比、玩具教具制作评比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担任县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课评委1次以上;或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人事部门组织的评审专家1次以上;或国培、省培中担任辅导教师、工作坊坊主1次以上;
(4)积极发挥专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中承担过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示范交流课2次及以上,或市级1次及以上。
(5)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主持并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研究成果(排名前三位)、论文获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6)在CN刊物(含《安顺教育》和《贵州教育》)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或1篇专业论文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试卷出题任务。
3.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来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推荐评选。
(二)职责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班主任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应承担以下职责:
1.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的发展规律,创新班级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学年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培训会议上作专题讲座1次以上,为本校班主任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开办家长培训班讲座不少于1次。
2.每学年提交班级心理辅导、育人策略、学生评价、管理创新等典型案例不少于2篇;开展1项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至少撰写1篇与班主任工作有关的专业论文。
3.积极指导培养青年班主任,鼓励名班主任跨校、跨区域选择培养对象;每位名班主任培养2名以上青年班主任。
4.积极申报建立县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参与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各项活动。
三、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校(园)长评选条件及职责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校(园)长申报评选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现任正副校(园)长,有上级部门颁布的任命文件或相应证明。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学历未达标者提供学历提升培训证明材料。
(4)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切实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来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
(6)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任劳任怨,工作得到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的一致好评,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专业条件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校(园)长申报评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教育教学工作出色,获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三八红旗手”等表彰;或获县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脱贫攻坚优秀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评比、玩具教具制作评比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担任县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课评委1次以上;或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人事部门组织的评审专家1次以上;或国培、省培中担任辅导教师、工作坊坊主1次以上;
(4)积极发挥专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中承担过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示范交流课2次及以上,或市级1次及以上。
(5)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主持并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研究成果(排名前三位)、论文获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6)在CN刊物(含《安顺教育》和《贵州教育》)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或1篇专业论文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试卷出题任务。
(7)分管的领域管理效果显著,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3.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来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推荐评选。
(二)职责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校(园)长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应承担以下职责:
1.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创建现代学校管理模式,及时总结现代学校管理经验。
2.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研活动。有计划、有目标地指导培养1-2名青年教师,帮带1-2所薄弱学校。
3.每学年积极撰写学校管理方面的论文1篇,承担校长培训讲座1-2次。
4.积极参与教育研究,认真总结学校管理经验,形成有个性的管理思想和管理风格,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积极申报建立县级名校长工作室。
附件2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推荐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 |
名师 |
名班主任 |
名校(园)长 |
备注 |
1 |
关岭县民中 |
5 |
4 |
1 |
|
2 |
关岭县综合高中 |
2 |
1 |
1 |
|
3 |
关岭县寄中 |
2 |
1 |
1 |
|
4 |
关岭县一中 |
2 |
1 |
1 |
|
5 |
关岭县二中 |
2 |
1 |
1 |
|
6 |
关岭县三中 |
1 |
1 |
1 |
|
7 |
关岭县思源实验学校 |
2 |
1 |
1 |
|
8 |
关岭县特殊教育学校 |
1 |
1 |
1 |
|
9 |
关索中学 |
1 |
1 |
1 |
|
10 |
花江中学 |
1 |
1 |
1 |
|
11 |
上关中学 |
1 |
1 |
1 |
|
12 |
岗乌中学 |
1 |
1 |
1 |
|
13 |
普利中学 |
1 |
1 |
1 |
|
14 |
龙潭街道办小学及幼儿园 |
3 |
2 |
2 |
|
15 |
关索街道办小学及幼儿园 |
3 |
2 |
2 |
|
16 |
顶云街道办小学及幼儿园 |
3 |
2 |
2 |
|
17 |
上关镇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18 |
上关镇福隆小学 |
1 |
1 |
项目学校 | |
19 |
花江镇小学及幼儿园 |
3 |
2 |
2 |
|
20 |
花江镇花嘎小学 |
1 |
1 |
项目学校 | |
21 |
花江镇凉井小学 |
1 |
1 |
项目学校 | |
22 |
普利乡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23 |
永宁镇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24 |
新铺镇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25 |
坡贡镇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26 |
断桥镇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27 |
沙营镇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28 |
岗乌镇小学及幼儿园 |
2 |
1 |
1 |
|
合计 |
53 |
35 |
29 |
附件3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
主任、名校(园)长推荐表
姓 名
学 校
申报类别
学段学科
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统一采用A3幅面电脑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接收手写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
2.本表中“自我评价”一栏及此栏以前各部分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以后各栏由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3.第1页及表中“任教学段”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或特殊教育。
4.“申报类别”指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
5.政治面貌指“群众”、“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
6.专业技术职务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时间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教龄 |
技术职务 |
任职时间 |
|||||||||||||||||
申报 学科 |
学段 |
学历 |
申报类别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近三年来进修培训情况 |
||||||||||||||||||||
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或处分 |
||||||||||||||||||||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时间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证明人 |
|||||||||||||||||
公开课示范课讲座等 情况 |
何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
时间 |
内容 |
次数 | ||||||||||||||||
教学评比获奖情况 |
省级以上 (时间、内容、等次) |
市级 (时间、内容、等次) |
县级 (时间、内容、等次) | |||||||||||||||||
承担或参加培训情况 |
国培计划 |
省培计划 |
市、县级培训 | |||||||||||||||||
时间 |
内容 (注明承担或参加) |
次数 |
时间 |
内容 (注明承担或参加) |
次数 |
时间 |
内容 (注明承担或参加) |
次数 | ||||||||||||
教学 研究 成果 |
成果、论文或课题名称 |
发表刊物或级别 (何年何月何期) |
获何种奖励 (本人排名) | |||||||||||||||||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
指导对象 |
指导时间 |
指导内容 |
指导效果证明 |
|
指导学生成绩 |
|||||
自 我 评 价 |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科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
名校(园)长统计表
学校(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教龄 |
最高 学历 |
所教 学科 |
现任教 学段 |
技术职务(职称) |
手机号码 |
申报类别 |
备注 |
示例 |
沙营镇小寨小学 |
张** |
女 |
苗族 |
*** |
群众 |
8 |
本科 |
数学 |
小学 |
一级教师 |
*** |
名班主任 |
|
填表说明:
1.此表须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
2.表中涉及日期时间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栏,年份填写为4位数,月份填写为2位数,例“202105”。
3.“现任教学段”栏目,应准确注明“学前”、“小学”、“初中”、“特教”、“高中”或“中职”。
4.“技术职务(职称)”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未定级”。
5.“申报类别”指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
6.“政治面貌”指“群众”、“中共党员”、是民主党派党员的填写民主党派全称。
附件5
关岭自治县“十四五”第一批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评选赋分试行标准
一、基本条件赋分标准
1.达标10分;
2.年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优秀13分;
3.骨干教师省级47分、市级44分、县级41分;
4.大学本科学历10分、研究生学历13分。
二、专业条件和优先条件评选赋分标准
1.省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47分、三等奖44分;
2.市级一等奖47分、二等奖44分、三等奖41分;
3.县级一等奖44分、二等奖41分、三等奖38分;
4.镇级一等奖41分、二等奖38分、三等奖35分;
5.有省、市、县、镇级别但未标明一、二、三等奖等次的荣誉证书按照二等奖赋分;
6.未标明省、市、县、镇级别且未标明一、二、三等奖等级的荣誉证书,或者其他不能明确判定的情况,由评审组集体议定赋分标准;
7.同一个内容按照最高级别和等次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