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关岭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为实施好关岭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关岭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秸秆综合利用承担主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关岭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48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和公开招标方式落实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粉碎还田、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秸秆粉碎还田沃土。聚焦玉米、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因地制宜的推广粉碎翻压、碎混、旋耕等秸秆还田措施,统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设备开展秸秆粉碎翻犁还田;购买相应的粉碎翻犁还田机械,帮助指导农户开展秸秆粉碎翻犁还田。加大推广带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秸秆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力度。
1.在“两高沿线”及主城区(街道)推广油菜、玉米、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示范1000亩,每亩补助不超过120元。
2.支持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深翻犁还田作业、堆沤腐熟还田示范等与实施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相关的建设内容。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在重点区域以分散式秸秆收储点与集中式秸秆收储秸秆饲料化利用相结合的方式,探索适宜关岭自治县的秸秆饲料化利用模式。
1.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收储工程分别建设分散式收储点和集中式收储中心。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包括:改造收储棚、收储棚地面硬化、青(黄)储池排污沟改造、购置自动打捆包膜机、TMR混合搅拌机、铲车、秸秆浇灌车等。
2、秸秆饲料化收储。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重点秸秆区域开展饲料化利用,全年秸秆收储4万吨。对秸秆饲料化收储进行补助,收储每吨秸秆补助不高于100元。
(三)开展监测与评价。对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选择玉米、水稻两种作物主要农作物,配合省级做好监测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
(四)宣传培训。根据粮油作物种植情况和季节特性,在夏收和秋收等重点时段,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微信、抖音等方式,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至少组织1次县级宣传培训和示范观摩会,至少完成 1次省级以上媒体宣传。
(五)发布区域农作物秸秆主推技术。在典型技术模式总结的基础上,发布适宜关岭自治县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模式,形成秸秆可持续利用模式1套。
(六)建设秸秆资源台账。以县为单元,建设秸秆资源台账1套。
(七)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
二、遴选程序
发布遴选公告后,农业农村局接受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及涉农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在其所属乡镇进行报名并注明承担秸秆粉碎还田或离田收储运意向,预选秸秆粉碎还田承担主体1至2家,秸秆收储运作业承担主体6至8家。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遴选,根据申报结果,综合平衡实施区域,适当调整确定承担主体数量和资金分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各涉农企业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报所属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关岭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支持对象及内容
按照《关岭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打造重点产业亮点的要求,本项目的支持对象为在关岭自治县注册的县级及以上农机(农业)合作社和大型养殖公司(合作社)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涉农公司。优先支持作业地块儿主导面积大、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保有量大、有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验的相关主体。
(一)承担主体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现有秸秆收获、粉碎还田等机械设备清单;
3、现有秸秆收储、运输等相关设备明细清单;
4、现有秸秆加工、储存场所要有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5、往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工作总结、参与过项目建设的需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证明;
6、主体单方本年度自筹资金证明和投资计划(附表)。
上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农业农村局。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2、承担主体必须做到执行方案认真、财务制度完善、工作台账详实。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今后5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局项目。
4、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参与实施关岭自治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承担主体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求,全程接受省、市、县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项目资金,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上报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6月13日下午5时
联系单位: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左栋清 联系电话:0851-37223549
附件: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申报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