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关岭自治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6-25 15:33 来源: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王建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案问题的答复。

关于您提到的“申请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存在诸多困难;虽有返乡贷款项目,实质是好看却是搞不到的桃子;申请返乡贷款流程复杂,真正能申请到贷款的企业极少”等问题。当前,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创业担保贷款,覆盖的对象中就包括有返乡农民工创业群体。根据和您沟通了解到,您未向我局提交过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就目前我县实施国家和贵州省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情况来看,每年有200余个个体创业户和小微企业成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帮助企业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应该来说效果比较明显。在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过程中,我局本着服务好我县个体户和小微型企业角度出发,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个个体户和小微型企业提交申请,认真开展资料审核和实地核实等工作。对国家的这项政策,我们一定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好,让符合条件有需要的个体户和小微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为我县广大创业者发展助力,助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

二、现有相关扶持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现阶段,我县对个体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主要执行的是《关于印发<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贵银发[2017]83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财经[2018]22号)两个文件,两个文件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有相关的条件和要求,对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时间满足一定年限;

(2)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心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执行);

(3)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提供相关证照;

(4)提供新招用人员就业岗位的真实性印证材料;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6)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在岗3个月以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7)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8)接受经办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

(9)经办部门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件中对贷款额度上有明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的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贷款,人均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一次性就业扶持补贴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 《关于兑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补贴和跟踪服务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人社厅[2018]236号)文件精神,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可申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3、岗前就业培训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304号)文件精神,可为企业务工人员免费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的学员每人每天有20元的生活补助。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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