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对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7-24 15:20 来源: 关岭自治县水务局 字体:[]

刘兵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岭蔬菜育苗中心、育苗用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蔬菜育苗中心自来水主管网已覆盖,基本用水问题已解决,至于您提出的在蔬菜育苗中心附近选址打井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认为,育苗中心用水属于产业发展用水,应由企业自行解决。由于打井项目只能在饮水特别困难的地方实施,且深井水仅作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不可作为日常用水水源,国家不提倡利用深层地下水,因此建议由蔬菜育苗中心自行筹资实施,我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感谢您对县水务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你们的呼吁和帮助我们深表谢意!对以上答复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在此,恳请贵委员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在群众中做好宣传和解释,共同把事情办好。

                     关岭自治县水务局

                    2018年7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