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2996096 | 成文日期 | 2019-06-03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9-06-03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吴顺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关府任〔2019〕10号) |
关府任〔2019〕10号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吴顺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6月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推荐:
吴顺智同志为关岭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人选,任期三年,任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恒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潘勇同志为关岭自治县恒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任期三年,任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郑金林同志为关岭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任期三年,任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丽远同志为花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任期三年,任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小松同志为花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任期三年,任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