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3602269 | 成文日期 | 2022-08-19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08-19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关府任〔2022〕1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2年8月15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宇同志任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花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应武同志任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断桥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左钢同志任关岭自治县世行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文玉同志任关岭自治县中医医院院长;原任关岭自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夏萍同志任关岭自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至2022年9月);原任关岭自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陈显桂同志任关岭自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郑艳同志任关岭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薇同志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世行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左杨同志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勇同志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冷攀俊同志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第二中学(顶云中学)校长,按事业正科长级管理。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