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品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关府任〔2022〕17号)

发布时间: 2022-09-19 16:45 来源: 县政府办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2-3602522 成文日期 2022-09-19
文号 发布时间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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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品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关府任〔202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299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何品阳同志任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张石勇同志任关岭自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翟富红同志任关岭自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宝勇同志任关岭自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原任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卢刚同志任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翠芝同志任关岭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素同志任关岭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洪溪同志不再担任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志彬同志原任关岭自治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撤销自然免除。

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