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973934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15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24 —2028 年) 》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关岭自治县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4—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15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予公开)
关岭自治县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24—2028年)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024〕15号),健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增进福祉,分类施策、优化布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持续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加快推进以县城为中枢、城镇为重要节点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通过努力,到2028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2%左右,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关岭打造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众幸福的新局面提供强劲动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二、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贯彻落实全省城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户口迁移等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促进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不得以退出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村宅基地为进城前置条件,也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加快宅基地登记工作,力争2025年底完成全部登记工作。(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增加常住人口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妇幼保健院托育早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常住人口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加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管理。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三)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健全劳务协作机制,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农民工服务省级“一张网”。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加快关岭自治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落实“技能贵州”行动,全面推进“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无人机驾驶”培训工程。健全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持续推进“新八级工”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双证书”和企业技术工人“全员持证”行动。到2028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6万人左右。(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
(四)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严格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和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第七幼儿园、民族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实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特岗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师资配置,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配”。(责任部门:县教育和科技局)
(五)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开展新市民安居工程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新建、以购代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加大市场化长租房、保障性租赁住
房供给。促进二手房市场交易,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实施《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以“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为衡量标准,降低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门槛。对于移民搬迁户新增人口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租房租住。逐步使进城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六)持续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落实基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做好跨省、行业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全力抓好低保年度核查,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等特困人员提供救助保障,做好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防范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按时发放季节性缺粮和其他救助金。高效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简化优化困难群众审核确认程序。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到2028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
(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取消社保参保户籍限制,对灵活就业人员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享受与职工同等
医保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关岭中药材、关岭牛等特色产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吸纳新市民就近就业。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对城市更新、生态环保等项目建设力度,提高城市韧性。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的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
(一)加快发展县域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打造生态畜牧业强县、清洁能源大县、全域旅游示范县以及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中药材集散中心(简称“三县一中心”)。大力实施肉牛养殖“种质资源、饲草饲料、扩群增量、接二连三”四大工程,大力推进关岭牛集散中心项目、牧草物流园项目建设,力争2028年累计培育家庭牧场2100个、新型养殖小区21个,建成300头规模“牛超市”2个、500头规模养殖场26个,综合产值达20亿元。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持续积极引进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广核集团、中国华电集团、贵州能源集团等11家知名企业投资清洁能源项目,力争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下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光马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2027年开工建设,争创国家级“风光水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努力完成“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大县的建设目标。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高水平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消费品工业“增
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动文旅、桥旅、茶旅等融合发展,编制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康养、旅居产业,打造县域新的支柱产业。突出生态优势和地方特色,在关岭壹号、滨河广场、花江镇等具备条件的区域打造关岭美食文化街区。加快推进关岭大酒店、落拉河民宿建设进度,打造关岭旅游消费聚集区。加速发展关岭牛、煳辣椒等生态食品产业,依托道地药材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打造健康医药产业集群。完善中药及中药饮片标准化仓储设施,推进中药材饮片加工厂GMP认证工作,建设全省中医院系统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品采购、供应、管理(SPD)核心基地,推动中医药产业全链条协同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力争将关岭打造成为省级中药饮片战略储备重要基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到2028年,全县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中药材专班、县生态畜牧发展中心)
(二)促进园区提级扩能。围绕贵州关岭产业园区短板,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排水设施项目、关岭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落地,完善园区内燃气、热蒸汽、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依托“大湾区”冷链物流项目打造申报现代物流园区,提升产业园区竞争力。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做强做大园区经济。持续优化关花大道综合产业园布局,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形成以道地中药材集散中心为核心的产业带,到2028年园区产值达15亿元。全力推
进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推行用地审批承诺制,推广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产业人才支撑。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优先在产业园区周边布局,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推进“校校(企)合作”,扎实开展“订单班”“企业班”培训。大力实施人才博览会引进计划,面向社会引进创业人才、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吸引人才回乡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吸引企业家兴业创业。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定,向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下放职称评定权。(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
(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深入落实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优化整合科技资源,谋划公共大数据、清洁能源等重大科技项目。积极配合宣传“科技入黔”,邀请“科技特派员”到我县指导产业发展,将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大力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
向企业集聚。开展品牌创建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关岭牛、关岭桔梗、板贵花椒、关岭火龙果、上关六月李等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力度,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市场营销环节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声誉,全方位打造具有关岭特色的知名品牌。(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服务中心)
四、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一)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印发《关岭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争取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蔡家庄一中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老公安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更新等项目开工建设,力争2028年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加大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支持养老托育机构提质扩容,全面提升城市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
(二)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根据《关岭自治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实施方案(2024年—2028年)》,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争取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县
城次干道排水设施、关岭自治县城区电商园至下长乐排水设施等项目落地开工,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深入开展城市管道和设施普查,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提升关岭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增强城市韧性,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深入推进实施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实施中缅37#阀室至关岭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燃气门站至调压站次高压管道工程等项目,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水平,2028年城镇管道燃气普及率达45%以上。(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
(三)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5G网络加密行动,实现5G网络城区连续覆盖和重点场所深度覆盖,推动北斗应用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到2028年累计新建5G基站1500个。推进“双千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推进社会安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加快新增更新智能化视频前端点位,加强城乡视频监控盲区补点建设,持续推动居民小区、学校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推进城市公共区域、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区域配建快充,打造一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
(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争取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塔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工程项目下半年开工,促进城市节能减排。强化城市环境保护,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加强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到2028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以上。加强城市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围绕县城区域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推广绿色建材、清洁取暖和分布式光伏应用,加大装配式建筑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力度。(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新型城镇化专班办公室要强化协调调度,明确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县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结合实际开展具体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和统筹省级资金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政金企对接,加大信贷优惠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盘活存量优质资产。统筹做好重大项目保障,支持依法特事特办,
对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实行应保尽保。(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强化监测评估。将新型城镇化重点指标纳入市县高质量考核绩效评价,提高有关指标权重。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加强跟踪城镇化数据,加强对有关工作进展的监督监测,定期开展实施效果分析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