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5-12-08 18:40 来源: 关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598122 成文日期 2025-12-08
文号 发布时间 2025-12-0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经县十一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废止。

本决定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生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不得再以此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废止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6件)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备注

1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府办发〔2017〕127号

宣布失效

2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蜂糖李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府办函〔2021〕33号

宣布失效

3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关府发〔2022〕4号

宣布失效

4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2022年能繁母牛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11月22日印发

宣布失效

5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

2023年3月24日印发

宣布失效

6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府办〔2007〕200号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