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岭自治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1-22 11:14 来源: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6-305378 成文日期 2026-01-22
文号 发布时间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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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岭自治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要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工作,推动传统村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关府发〔2022〕1号)。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废止文件即行失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直属机构不得再以该文件作为行政管理、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的依据。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和工作调整,确保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