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15 16:22 来源: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 字体:[]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空气质量周报、月报信息和集中式饮用水水质量、环评、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开环境保护情况。

一是每月对我县的集中式饮用水源点及省控断面、市控断面等水质监测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内容有水源地名称、水源类型、达标情况、监测单位等。二是每周公示一次空气质量,内容包括监测指标日浓度值及周平均值、主要污染物指标、优良天数等;并按月公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率及首要污染物三是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系统公开行政许可涉及环评审批,共计40个项目。(受理公示40个、拟审批公示40个、审批后公告40个)四是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包含处罚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处罚金额、抽查企业信息、运行状态和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等信息。2019年度实施行政处罚2起,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条。对全县污染源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企业60家,依法主动公开检查结果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4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4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政务信息从内部综合平台到外部门户网站之间的搬送还存在一定时间差,影响了公开时效。二是环保信息公开程度和公众需求尚有差距,往往存在查询不便等问题,影响公开的效率。

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