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程序,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内容,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共计33条。主要涉及权责清单、部门决算、工作动态、职能配置、政策性文件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3.公开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数字信息准确性和涉及公民隐私信息的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4.平台建设:一是按照《条例》要求,推送政府工作信息到政府网站,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医保政策、医保查询渠道等。
5.监督保障: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作出批示,强调对我局核心业务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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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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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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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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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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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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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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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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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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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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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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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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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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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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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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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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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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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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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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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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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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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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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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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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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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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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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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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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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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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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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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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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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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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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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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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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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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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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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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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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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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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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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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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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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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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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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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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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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逐步规范工作流程和信息公布质量,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布更新不够及时,存在提醒要求更新时才开展工作;二是具体经办人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布信息内容单一,缺乏医疗保障工作特色。
(二)改进情况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要求,对审查符合公布的信息内容及时进行公布,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范围。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具体经办人进行培训,学习有关工作部署和政策,借鉴学习成功经验,提高业务经办水平。
三是强化学习。将《条例》纳入干部职工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研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在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