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16:45 来源: 关岭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程序,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内容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共计33条。主要涉及权责清单、部门决算、工作动态、职能配置、政策性文件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3.公开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数字信息准确性和涉及公民隐私信息的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4.平台建设:一是按照《条例》要求,推送政府工作信息到政府网站,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医保政策、医保查询渠道等。

5.监督保障: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作出批示,强调对我局核心业务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逐步规范工作流程和信息公布质量,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布更新不够及时,存在提醒要求更新时才开展工作;二是具体经办人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布信息内容单一,缺乏医疗保障工作特色。

(二)改进情况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要求,对审查符合公布的信息内容及时进行公布,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范围。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具体经办人进行培训,学习有关工作部署和政策,借鉴学习成功经验,提高业务经办水平。

三是强化学习。将《条例》纳入干部职工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研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在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