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18:18 来源: 关岭自治县公安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不同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公开县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342项。同时,县公安局还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大走访等方式公开治安管理、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等公安工作政府信息1167条,其中官方微信600条,阅读量达353848人次,官方微博552条,阅读量达1083944人次,拍摄110警察节、疫情防控、节日我在岗、反诈、反家暴等小视频及抖音15个,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批,后公开”原则进行,未经审批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抖音号等进行,工作中严格按照《关岭公安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拌音号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和加强关岭公安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抖音号的管理和运维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务年度经费预算给予全额保障,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平台的管理和运维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由政工宣传部门负责关岭公安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抖音号的运维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安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的要求,提供信息部门是信息审核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程序和层级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46(含交警)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051(含交警)

行政强制

967(含交警)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9056(含交警、含身份证款)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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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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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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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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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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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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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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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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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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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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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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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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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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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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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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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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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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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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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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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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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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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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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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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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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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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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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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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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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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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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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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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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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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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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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推进过程中创新力度不够,方法不够多、精细化程度不够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采取更细更实措施,确保政务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干部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办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公安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加主动地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