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顶云街道办事处充分认识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性。积极回应群众关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疑问和诉求,通过解答疑问、提供政策解读等方式,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同时,街道办事处还及时回应群众关于政策实施的反馈和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为此,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让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通过门户网站的专栏,对乡镇动态、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法定公开等各项信息进行公示,总计达到47篇。其中,本单位制发了26篇信息,转载了21篇信息。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掌握政府政策,街道办事处不仅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还充分利用公开栏、会议、文件、广播等多种形式,积极公开一系列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第五次经济普查、粮种补贴、农业保险、农机补贴、扶贫政策、人事人才等多个领域。此外,街道办事处还注重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在制发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后,第一时间将其公开,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最新进展。同时,还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顶云街道办事处不仅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还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互动,帮助我们树立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为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未接到公民、组织等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为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准确提供了相应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防止虚假信息、误导信息的传播。四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是为了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有效提高政府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而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公开渠道。一是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平均每2周进行信息发布和更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更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活动、重要政策等关乎民生问题的信息。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同时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严谨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加强发布信息审核把关,由分管领导审批发布信息,并注明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来源、发布时限。三是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各级政府公开信息,构建一个方便、快捷的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门户,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一站式获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监督与评估。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制定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严把信息审核关口。三是严肃信息审核纪律,对公开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把握信息内容审核重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未经审核不得公开发布,已发布的要做好审核留痕,保证有据可查、来源可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信息内容和发布栏目不对应:如政策医保栏应放政策文件,却放成了医保工作动态的情况。
二是政务公开的观念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对其认识不到位,导致难以及时回应群众对街道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
三是政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管薄弱。政府作为义务主体,同时承担了提供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监督的主体。政府往往是通过上级查下级这样的内部监督来作为监督的主要形式,没有权利主体、媒体监督,难以真实有效的监督公开的内容。
2.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责任,加大整改力度。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对信息内容和发布栏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避免出现不对应的情况。
三是加强信息更新: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发布时间与成文时期相符,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四是加强培训和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五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发布、监督等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对于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