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6:56 来源: 关岭自治县林业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精神,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向广大群众人民汇报的重要渠道,在结合县市林草系统工作实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各科室、站、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在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公开和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并对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进行受理和答复。据统计,2023年度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2023年关岭自治县林业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按时进行回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关岭自治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人员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了门户网站利用率,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指定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任的干部兼任信息管理员。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主要来源包括各局属各科室、上级业务部门和媒体公开报道信息。除在县林业局门户网公开信息外,还与贵州日报、安顺日报、微关岭等新闻媒体保持密切的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五)监督保障。关岭自治县林业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等,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做好信息公开逐级审查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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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不严谨,时有发布的工作动态信息出现文字表述错误等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我局所掌握的上级涉林相关政策及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信息稿件采、编、审、签、发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层层把关,排除隐患,严防错漏问题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