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索街道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发展质量,根据《<贵州省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1〕26号)精神,按照《关岭自治县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村“两委”换届中持续开展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排查整顿工作,在关索街道全面推开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中旬开始,到2022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基本原则
开展排查整顿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
——坚持依规依纪。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
——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认定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互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握工作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
——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组织保障
成立关索街道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阳汝辉关索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建斌关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明祥关索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廖晓燕关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彭秋荣关索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俊关索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庆胜关索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叶倩党政办主任
李 能 党政办工作员
李 敏 文化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登兰 索岭社区党总支书记
潘 华 月亮湾村党总支书记
伍光泽 大桥村党支部书记
罗 希 高坡村党支部书记
杨燕祥 场坝村党支部书记
李正学 大关村党支部书记
吴贵林 城内村党支部书记
杨胜文 菠萝沟村党支部书记
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廖晓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能同志负责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日常工作。
四、排查整顿的重点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关索街道党工委下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是看是否存在以下4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工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关索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在排查整顿中,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审查入党材料,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组织关系转出地和转入地党组织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五、严肃审慎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
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补充完善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党工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六、排查整顿程序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18日前)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关岭自治县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关索街道在村“两委”换届中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排查整顿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排查重点、认定方法、处理方式、排查整顿程序等有关要点。
2.开展动员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县委组织部“全县全面推开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议”精神,召开“关索街道全面推开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等工作,让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统一思想认识、掌握工作要求。
(二)排查整顿阶段(2021年9月中旬至2022年1月上旬)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要讲究方法、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3.基层党组织自查。由关索街道党工委牵头,各村(社区)党组织配合成立由挂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压实工作责任,聚焦4类违规违纪问题,通过审查入党材料、访谈相关人员、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全覆盖排查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精准建立工作台账,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并以村(社区)党支部为单位,将自查情况上报党政办。
4.办事处入村督导检查。由党政办统筹,组建督导组到各村(社区)党支部,通过随机调阅党员档案、查看会议记录、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基层党组织排查发现问题线索的,要做到档案必查、问题必核,提出初步意见。
5.深入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的不同情形和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开展排查、分析,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县委组织部会同执纪执法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要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县委组织部、乡镇(街道)要联合调查,到村(社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要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开展排查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排查情况,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同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加重基层负担。
6.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和处理,要坚持稳妥慎重、综合研判,要落实“五看法”,即看问题性质、看责任主体、看情节轻重、看一贯表现、看群众评价,坚持村党支部排查,街道党工委提初步意见,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在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前,县委组织部要将认定和处理意见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根据市委组织部研判提出反馈意见,按统一标准和要求把握。
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由转出地党组织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的,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或另附材料说明情况,并存入其本人档案。
7.严肃责任追究。对排查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处置要坚持从严从实、严肃审慎,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基层党组织,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
整顿处理工作自县委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村党组织要落实专人负责,与被处理人员深入谈心,深入细致做好被处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作出答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上旬至2022年3月下旬)
8.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党工委对村党组织开展排查整顿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对开展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研判评估,对排查整顿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回炉补课”,验收结束后形成检查验收情况报告。
9.加强档案管理。各村(社区)以开展排查整顿为契机,对2014年5月以来的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党员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各村(社区)党建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尽可能做到专职专用,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人抓、有人会抓、有人长期抓。
10.健全完善机制。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为契机,细化、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关索街道党工委将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探索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实行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报县委组织部预审的做法。下大力气加强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研究解决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执行程序随意性大以及部分村(社区)党组织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等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11.认真开展总结。各村(社区)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好做法、好经验、好机制,形成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等,按要求报送党政办。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排查整顿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巩固年”的一项重点任务,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关索街道将采取召开部署会、培训会、下村层蹲点调研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关键作用,履行主体
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审慎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排查整顿工作。排查整顿相关情况不宣传不报道,各村(社区)加强舆情管控,防止炒作。
(二)加强联系指导。各村(社区)要加强请示沟通,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进一步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三)做好思想工作。针对部分基层干部在排查整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怕暴露问题、怕被问责、怕得罪人等思想顾虑,要强化思想引导,按照“四必谈四讲清”工作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拟处置的党员必谈,讲清思想认识;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与拟问责干部、拟不承认党员身份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人员必谈,讲清深刻教训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做细做实思想工作。
附件:1.处置违规违纪党员主要程序
2.处置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