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沙营镇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沙营镇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沙营镇制发的公文类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沙营镇党委“沙党发”“沙党通” 和沙营镇人民政府办“沙府办发”“沙府通”文件;
2.沙营镇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以及解读情况;
3.沙营镇人民政府重大活动;
4.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5.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及联系方式;
2.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
3.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7.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8.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关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点
沙营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沙营镇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电话:0851-37843074
电子邮箱:xiejiaxion@126.com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当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