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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永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永宁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政府公开内容,突出政府公开重点,提高政府公开水平,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关岭自治县永宁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予以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永宁镇始终将政府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政府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府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监管。针对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隐私保障等方面,对错敏字、敏感信息、网站标签、无效链接等,进行常态化巡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政府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工作职责,2023年度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开:一是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46条,政策文件3条。二是全年公开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乡镇建设等信息43条。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建设微信公众号网络信息公布平台,全年发布和转发重要工作和活动信息3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永宁镇在信息公开指南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相关信息及办公地点和电话。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明确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发布信息无错字、病句等错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能正面宣传本单位工作实绩,不涉及群众隐私,涉政表述无错误,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永宁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宁镇微信公众号“明清古镇云上永宁”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镇人民政府和各村政府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规范工作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村各组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将规定信息及时公开公示,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日常工作繁忙,投入到政府公开的时间不够。二是信息公示不够及时,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镇政务服务中心和镇各站(办)的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二是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宣传好群众常接触的微信公众号。三是把第三方监测作为有效动力,将县级第三方检测作为动态管理,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同时要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达到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