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的通知
关财农〔2024〕13号
永宁镇、岗乌镇、断桥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资金使用,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顺市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关岭自治县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共关岭自治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的通知》(关乡振领通〔2024〕8号)等相关规定,将收回2023年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12.72万元重新安排使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项目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12.72万元,具体如下:
1.县民政局实施“上关镇敬老院改造项目”资金 50万元,收回0.37万元;
2.县农机服务中心实施“山地农业机械服务项目”资金200万元,收回4.86万元;
3.县农业农村局实施“肉牛养殖直补项目”资金195万元,收回1.02万元;
4.花江镇实施“产业融合发展众鑫中药饮片加工花江镇太坪村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收回1.79万元;
5.顶云街道实施“2023年顶云街道茶叶种植示范基础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80万元,收回0.54万元;
6.断桥镇实施“花都·关岭共建断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数字赋能试点示范建设项目”资金350万元,收回4.14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
收回的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12.72万元, 安排项目3个:
1.永宁镇围墙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4.58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永宁镇人民政府。
2.岗乌镇柏寨小学篮球场改造项目,资金4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岗乌镇人民政府。
3.断桥镇精品水果基地喷滴灌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14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断桥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分配原则
(一)资金有效治理的原则
结合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及时将资金收回重新落实到新的项目,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收入。
(二)资金使用精准的原则
按照县委、县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项目,切实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资金规范管理与监督的原则
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顺市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关岭自治县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实施标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补助标准,按照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和初步验收、项目资金审计等工作;二是技术业务部门(项目依托单位)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把关,主要围绕项目资金概算、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审查;三是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资金与脱贫户利益联结、巩固脱贫成效管理、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进度跟踪督促,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四是财政局会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资金安排、拨付、监管、检查、验收。
(三)公示公告。严格参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实施前、中、后公告公示,确保项目阳光下管理,资金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绩效目标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37228083
关岭自治县财政局 关岭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