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50 来源: 关岭县财政局 字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其他涉农整合相关要求,为支持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提高我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成效,结合我县涉农整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我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化整合资金支出结构,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我县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使用成效。

二、关岭自治县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目标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围绕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注重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二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三、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规模及方式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在充分考虑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际需要以及年度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合理确定我县2025年涉农资金计划整合来源及规模。

2025年我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130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86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97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5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431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0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95万元。

四、建设任务及补助标准

2025年我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8130万元,涉及30个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两大方面,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重点用于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方面,资金补助标准参照现行涉农部门行业补助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和政府采购执行: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计8个,共投入整合资金3147万元。包括关岭自治县岗乌镇2025年安置点后续扶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关岭自治县沙营镇纸厂村茶产业配套基础设施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关岭县2025年坪寨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025年龙潭街道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等项目。我县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同时对其他农村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及补助,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污水排污和收集处理工程等方面,进一步改变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产生活质量,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详见附表2)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共计22个,共投入整合资金14983万元。我县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如上关镇2025年中药材GAP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关岭牛标准化育肥场建设项目、2025年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办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2025年关岭自治县关岭牛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关岭牛血加工开发建设项目等。

2025年我县紧紧围绕中药材、关岭牛、精品水果、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精心谋划项目,持续补齐短板、补强弱项,延长产业链条。(详见附表2)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根据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情况,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涉农部门完成《关岭自治县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编制上报,于3月31日前完成编制及印发工作。

(二)实施阶段。根据《关岭自治县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和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各相关涉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项目实施,资金报账、组织验收等工作,并于8月31日前结合资金到位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进行完善后,将调整方案上报省、市备案。

(三)总结阶段。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及相关涉农部门对2025年涉农整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展好2025年涉农资金整合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整合资金的拨付及监管

1.整合资金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拨付项目资金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资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最后送县财政局拨付整合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已审批的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整合资金及时清算拨付到相关部门及供应商。县财政局要及时登记整合资金项目台账,对于整合资金中“跨类别使用”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2.项目和资金监管职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对整合资金的安全使用负主体责任,相关项目主管单位按照整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具体项目方案审查、批复、督导实施、进度报送、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抽取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项目主管部门要责令实施单位及时纠正,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将停止拨付项目资金并限期整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涉农整合资金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要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涉农资金使用单位要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及日常监管,及时将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绩效情况及支出报账情况严格按要求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线上线下同步,要强化绩效管理,加强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绩效评价考核主要评价考核项目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项目资料的完整性,项目建设的及时性,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脱贫成效)等,各项指标考核时分别量化成分值,实行百分制,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70分(含)-8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涉农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验收

整合资金实施的项目先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查验收,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县级验收。县级验收要求项目资料必须完备,各项指标参照行业规范标准执行,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全面公告公示制度

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县政府网站、乡政府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对我县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安排、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受益对象、预期目标、资金构成及规模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强化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充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在阳光下实施,全方位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五)组织机构保障

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涉农部门要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吃透涉农资金整合政策,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畅通,用之有效。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涉农整合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合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及相关涉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我县2024年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送审、印发、报备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附件1:关岭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关岭自治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3722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