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江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江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大数据”、“天网”建设、“雪亮工程”工作,协助政委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分管监管场所(看守、拘留、戒毒、康复中心)、特(巡)警大队工作,联系第六党支部(监所)、第七党支部(特巡警)、第九党支部(花江、上关、普利)及花江派出所、普利派出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