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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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指示,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步提高大豆产能和自给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2026年计划在全县适宜区域安排大豆种植2.6万亩,项目实施按阶段完成率100%,项目资金控制率100%。通过大豆种植补助,提高农民大豆种植积极性,受益农民满意度85%以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实施区域及规模

2026年全县实施大豆种植面积2.6万亩。

三、补助对象

补贴对象为2026年大豆种植主体,包括种植农户、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作物产能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14号),资金共计260万元。

五、资金用途及补助方式

大豆种植补助资金用于采购大豆种子、发放种植补助等环节支出。

采购大豆种子:各乡镇(街道)根据大豆种植任务和实际种植需求,自行购买大豆种子发放种植,收集完善大豆种子采购资料并报送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支付。领取乡镇(街道)采购大豆种子的种植主体,农业农村局不再发放种植补助。

发放种植补助:对于自行购买大豆种子种植的经营主体,由乡镇、村级核实种植面积,按照100元/亩补助标准,由村级依法依规公示公开补助对象信息,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需发放大豆种植补助名单报农业农村局发放种植补助。

六、补贴标准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每亩补助50元,自行购买大豆种子开展大豆净作的种植主体每亩补助100元。

七、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10个月,建设时限为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实施进度具体安排为:

第一阶段:2026年3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种植大豆。

第二阶段:2026年4月,各乡镇(街道)根据大豆种植种子需求量,自行开展大豆种子采购及发放。

第三阶段:2026年5月-2026年6月,自行采购大豆种子的乡镇(街道),收集完善采购报账资料,将报账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需发放大豆净作种植补助的,各乡镇(街道)据实做好大豆净作补助核实登记,核实辖区自行购买大豆种子种植的经营主体面积。村级对补助对象面积及补助金额核实后,以村为单位对拟发放补助主体的种植面积、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村级出具公示证明,公示资料由村级上报乡镇(街道)汇总,各乡镇(街道)核实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第四阶段:资金兑付阶段(2026年7—11月)。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提交的大豆种子采购报账资料,及时完善资金支付。对村级公示、乡镇核实报送的自行购买大豆种子开展净作的种植主体,由农业农村局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系统提交县财政局审核发放,及时向种植主体发放补助资金。

第五阶段:完善资料收集归档(2026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总结大豆种植补助工作实施情况。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大豆种植面积核实相关工作,及时提供大豆种子采购资料和发放补助对象信息,确保大豆种植及时完成支付。

(二)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干部及村干部要准确把握补助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要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强化资金监管。加大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力度,积极推动补贴政策落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实时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附件:关岭自治县2026年大豆净作种植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