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关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关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和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 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 关事项。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 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 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 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 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 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 范评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统筹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 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表彰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相关 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完 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工伤保险各项任务;组织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 法和确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责调整。将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保局;将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局机关。
2、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孙志祥同志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含风险防范、河长林长路长制、帮村、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应急、信访维稳),履行县人社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花江镇、普利乡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
卢恋溪同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交流、考奖、职称评审、初聘培训、招聘(引才)、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干部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考核、任免、调配、离退休、教育培训规划等工作;分管调配和职称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干部档案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统筹全民素质、妇女儿童、卫健、旅游发展、农业现代化、工会等综合考核工作。联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联系永宁镇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向上联系市局录用调配科、职称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教育科、考核任免奖惩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县级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科局、县科协、县委党校、县妇联、县卫健局、县文广局、县总工会。
周沛昕同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资产监管、政务公开、后勤、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孙志祥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卢恋溪同志抓好招考(引才)聘用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统筹抓好意识形态、支部建设、保密、信息网络安全、深化改革、政务公开、档案修志、重大决策、行政效能(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宣传(信息)、相关文明创建(生态环境)、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消防、疫情防控、大数据等综合考核工作。联系县就业局。负责联系关索街道办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向上联系市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人才交流中心、职称科。县级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保密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档案馆。
熊占福同志 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主持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全面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协助卢刚同志抓好劳动报酬增长指标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统筹抓好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沙营镇、岗乌镇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向上联系市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事业局、市直企业托管人员服务中心。县级联系县政务服务中心(投促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康兴文同志 党组成员、县就业局局长。主持县就业局全面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对口帮扶。协助孙志祥同志抓相关专班办公室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统筹抓好招商引资、民族宗教等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龙潭街道办、百合街道办、顶云街道办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向上联系市局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局、就业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指导中心。县级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民宗局、国家统计局关岭调查队。
卢 刚同志 副局长。负责劳动监察、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工伤认定、劳动报酬增长指标、人才服务(含事业人员领办创办和配合组织部做好离岗创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协助孙志祥同志抓好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日常事务等工作。分管劳动就业保障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统筹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应急、综治维稳、统战、军人优抚等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断桥镇、坡贡镇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向上联系市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级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及相关工程项目主管单位。
罗开云同志 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主持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配合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治、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普法等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上关镇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
邱盛平同志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主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评认定、团委等工作,协助孙志祥同志抓好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工作,协助卢恋溪同志抓好调配工作,协助周沛昕同志抓好办公室、财务室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新铺镇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资清欠等督促指导工作。向上联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业能力建设科。县级联系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团委。
3、本部门下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办公电话:37223316,传真:37223316
(2)调配和职称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办公电话:37110400,传真:37223316
(3)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办公电话:37220385
(4)劳动就业保障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办公电话:37223262
(5)就业局,办公电话:37223876 ,小贷中心办公室电话,37227132,培训股,37227132
(6)社会保险事业局,办公电话:37229385,征缴股电话,37153668,待遇股电话,37153668,机关养老股电话,37153668,城乡养老股电话,37229385,卡务办理电话,37226880,企业养老电话,37153668
(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电话:37220305
(8)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电话:37223262
(二)主动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人事人才、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关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顶云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61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7223316 传 真:37223316
电子信箱:glrsjbgs@126.com
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顶云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61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7223316 传 真:37223316
电子信箱:glrsjbgs@126.com
二、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37223316,传真号码:37223316,通讯地址:顶云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613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