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征求《关岭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持续稳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鼓励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稳慎推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4〕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13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安顺市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市民发〔2015〕70号)》《发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通字〔2010〕115号)》《 关岭自治县第九届人民政府第3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府县议〔2015〕2号)》《关于调整关岭自治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关发改〔2025〕3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岭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
二、部门联系方式:关岭自治县民政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0851-37221366。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如有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glxbzggldxz@163.com)提交。同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完善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关岭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岭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关岭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